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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解读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2009-08-20 15:26:58 来源:金回电子 作者:不详 【 】 浏览:3180次 (转载时请声明来源于:jhtou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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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0月1日,《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中,第一次对娱乐场所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的技术指标和保安人数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迪厅也将首次配备专职的安检人员。

    据成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治安科副科长雷霆介绍,以前,由于娱乐场所提供的图像监控资料不清晰,让警方在需要调查取证时遭遇难题,《办法》实施后,这一问题将能得到改变。成都警方表示,《办法》实施后,如有娱乐场所未能达到要求,将会视情况要求在短期内进行整改,处罚或停业整顿。据了解,明年,成都娱乐场所的闭路电视将与警方联网,届时,通过视频同步传输,娱乐场所将接受警方透明化管理。预计在明年,警方将与娱乐场所的监控设备进行联网,届时,警方能在派出所或公安局通过视频同步观察到场所内的情况。

    《办法》对娱乐场所从业人的服装也有了具体规定。营业期间,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将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工作标志。工作标志应该载有从业人员照片、姓名、职务、统一编号等基本信息。下一步,成都警方还将对全市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信息IC卡管理。

    《办法》规定中,迪厅应当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安检人员不得少于2名,其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安检员。对迪厅保安人员的配备,成都公安要求保安人员将按场所核定人数的5%配备。

    对监督检查娱乐场所的民警,《办法》要求民警在对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对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对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从通过到正式实施有近半年时间了,这期间,成都的大中型娱乐场所整改情况良好,只有少部分小型场所还未能达到其中一些要求。《办法》还将继续严格执行下去。

Tags:公安局 解读 娱乐场所 治安 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金回电子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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