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培训费、服装费、教务咨询费的
相 关 规 定
受文对象: 各部门全体员工。
发文目的:为保证公司内部的正常运作,同时为保证公司全体员工的正常福利。特制定关于收取培训费、服装费、教务咨询费的规定。
发文时间:从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1、所有新进员工一律到教育中心进行上岗前培训,接受各项相关业务的基本知识之基本训练,通过教育中心的业务考核方能进入相关部门实习。
2、培训期员工如有不符相关规定而退训或自动退训者,则公司不予核发生活补贴。
3、试用期员工如有自动退职者(自转为试用期之日起工作未满一年)公司予于从薪津中扣除相关费用200元整。
4、试用期员工如触犯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勒令退职者,其本人除要扣除相关费用200元整外,还许承担由其本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公司正式普通职员如有自动离职者,(自转为正式职员之日起计算工作未满一年)公司予以从其薪津中扣除相关费用300元整。
6、公司正式普通职员因触犯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勒令退职者,其本人除要扣除相关费用300元整外,还须承担由其本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7、公司初阶干部(实习组长、组长)如有自动离职者(自转为初阶干部之日起
工作未满一年),公司予以扣除相关费用400元整。
8、公司初阶干部(实习组长、组长)如有触犯公司相关规定而勒令退职者,除扣除相关费用400元整外,还须承担由其本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9、公司中阶干部及以上者,如工作未满二年(自转为相关职位起)如因其本人自身原因而离职者,公司予以扣除相关费用600-1500元。
10、公司中阶干部及以上者,如因触犯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犯有重大过失而勒令退职者,公司除予以扣除相关费用600-1500元外,其本人还须承担由本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补充说明
1、 公司不予先收取以上费用。
2、 如员工有工作满以上规定时间的,公司所发的制服归其本人所有(马夹及领节除外)。 |